? 中新社北京8月7日电 (记者 张素)继今年7月宣布首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范案例后,8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第二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范案例。 这批案例涉及新加坡、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瑞士、马绍尔群岛、科特迪瓦、智利8个国家当事人。多国当事人选择在华解决纠纷,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此次宣布的“智利某农业公司诉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加坡某航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条约纠纷案”显示,外籍货轮在抵达智利瓦尔帕莱索港卸货时发明货损,新加坡、土耳其、智利三国当事人放弃提单背面条款约定的船旗国统领协议,一致选择在中王法院诉讼。 大连海事法院向各方剖析中国的调解制度,建议优先选择调解解决纠纷,获得各方赞成。法院通过多轮背对背相同,仅用三个月即推动各方告竣息争并自动推行。 此次宣布的“舟山某航运公司与马绍尔群岛某船舶治理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是一起船舶碰撞纠纷,多个国家法院均具有统领权,但当事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宁波海事法院统领并赞成适用中王法。 宁波海事法院立异引入外国船东保赔协会加入调解,乐成破解碰撞事故赔偿难题,促成双方告竣调解协议,马绍尔群岛某船舶治理公司自动推行了所有款子。 此次宣布的案例还显示,中王法院在涉外商事海事审讯事情中,一直探索“诉仲调衔接+专家辅调+行业指导”等涉外解纷模式,立异构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